武漢整治車窗拋物 拒不受罰者車輛不能年審引爭議
2013-11-20 19:27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武漢11月20日消息(記者劉芳 張筱璇)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武漢市城管委今天宣布,將聯(lián)合武漢交管部門,對未繳納罰款、不履行法律義務的部分車窗拋物車輛不予辦理年審,此舉引發(fā)爭議。
武漢實施車窗拋物有獎舉報一年多來,已認定有效舉報1049件,然而目前主動接受處罰的只有200多件。車窗拋物舉報專班負責人葉志衛(wèi)介紹,武漢城管委聯(lián)合交管部門,對未繳納罰款、不履行法律義務的部分車窗拋物車輛不予辦理年審,是對此前啟動司法程序的補充:
葉志衛(wèi):今天提供的12位車主因為資料不全,法院難以啟動強制執(zhí)行程序。我們聯(lián)合交管局,鎖定他的車號,沒有處罰、沒有完善資料的就不予年審作為前置條件。倒逼車主主動接受處罰,使車窗拋物處罰每一件都能到位。
針對拒不繳納罰款的車窗拋物者,武漢市車窗拋物舉報專班招數頻出,前期通過短信告知、網上曝光臺、舉牌上門等方式通知和催繳,甚至啟動了司法程序,F在車窗拋物又將和車輛年審掛鉤,對此市民反響不一:
市民:我很贊成這個政府搞活動。
市民:你如果丟垃圾應該是由城管部門來管理,而不能強行由交管部門來管。
武漢城管委這項措施是否合理?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雪純認為,缺乏法律依據:
張雪純:我個人認為,這個行為可能不太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車主違反的是行政法規(guī),理所應當接受相應的行政法規(guī)處罰。交管局不能因為其它行政違法行為而不讓車輛通過年審。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徐雙敏認為,完善執(zhí)法手段只是一方面,整治車窗拋物需要更多地從整體考慮:
徐雙敏:這樣一個規(guī)定對于落實處罰車窗拋物肯定是好的。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保證城市的整潔美觀,還要提高市民的素質,要更多地從整體考慮,而不僅僅是從一個處罰的環(huán)節(jié)去考慮怎么完善。
編輯: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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