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4日消息(記者張明浩)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財政部日前公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明確,供應商可依法對政府采購提出質疑和投訴!掇k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主要適用于對政府采購質疑的提出和答復、投訴的提起和處理。政府采購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說,它體現(xiàn)了“放管服”政策的延續(xù)性。“頒布這樣的文件都是財政部門加強國務院‘放管服’精神的一個具體體現(xiàn),就是既要放的同時也要管起來,同時提供很好的服務!
同時《辦法》規(guī)定,投訴人有提供虛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指出,《辦法》對于濫用訴權行為也進行了合理規(guī)制和管控!盀E用訴權的情況占據了大量的公共資源,也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我們在發(fā)展過程中,考慮得比較穩(wěn)妥,通過黑名單制度來制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