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2日消息(記者焦瑩)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我國將從今年10月1號起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副理事長賈勇昨天介紹了有關情況。2018-6-2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賈勇介紹,《意見》規(guī)定救助對象范圍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賈勇:將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養(yǎng)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等作為主要救助對象。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制,經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納入政府預算,中央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同時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救助內容和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度擴大救助對象范圍。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內容主要是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基本康復服務。
賈勇:譬如,為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植入、助聽器適配及聽覺言語功能訓練;為肢體殘疾兒童提供矯治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及功能訓練;為智力殘疾兒童提供認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訓練;為孤獨癥兒童提供語言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