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11月9日消息(記者楊守華 江蘇臺記者施憶)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南京市近日出臺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包括博士、高技能人才在內的7類人才可以優(yōu)先購買。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才首次納入政策范圍,實現了各類人才的全覆蓋,也實現了對全市商品房的全覆蓋。2019-11-9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認定的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局長郭宏定:一個是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第二類是市場供應的房源,可以對社會賣,假如有人才需要,拿20%的比例供應給人才,人才是優(yōu)先購買。

  《辦法》還規(guī)定,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購房服務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這一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