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桌子,一堆免費禮品,兩三個人在一旁吆喝,就組成了一個地攤推流團隊。相信很多人在街頭碰到過,當你拿出手機掃碼時,你的個人信息可能已經(jīng)被人使用了。近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東關社區(qū)巡回審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被告人孫某、舒某某在新野縣新甸鋪鎮(zhèn)、施庵鎮(zhèn)等多個鄉(xiāng)鎮(zhèn),以及湖北、四川、陜西等地多個縣市區(qū),以“地推”送禮品的方式非法獲取客戶的手機號及驗證碼,并將獲取的手機號及驗證碼通過微信群組出售給上家,以此來賺取傭金,共獲利21807元,其中孫某獲利11788.5元,舒某某獲利10903.5元。2024年7月10日,被告人孫某、舒某某分別退繳違法所得10000元、5000元。新野縣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9月2日以孫某、舒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
經(jīng)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示證和質證,并針對案件事實、證據(jù)和法律適用等問題發(fā)表意見,進行辯論。被告人孫某、舒某某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合議庭依據(jù)本案的事實、證據(jù)及法律適用進行全面合議,并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及被告人的辯解,當庭進行宣判:一、被告人孫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5萬元。二、被告人舒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5萬元。三、被告人孫某違法所得11788.5元(已退繳1萬元)、被告人舒某某違法所得10903.5元(已退繳5000元)予以追繳,由收繳單位上繳國庫。四、偵查機關扣押的蘋果手機一部、OPPO手機一部、華為手機一部,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
庭審結束后,法官和檢察官以該案為例,對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社會危害進行宣講,以生動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社區(qū)群眾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號召群眾若發(fā)現(xiàn)違法線索,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法官提醒
隨著信息化、智能化和數(shù)字化的快速發(fā)展,“互聯(lián)網(wǎng)”和“大數(shù)據(jù)”為人們帶來了諸多便利,與此同時,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非法收集、買賣、使用、泄露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增多,非法竊取個人信息的套路防不勝防。
一些“地推人員”專門選取超市、廣場、農(nóng)村集市等人員聚集的地方,通過免費贈送禮品等方式吸引群眾,編造虛假理由,騙取群眾手機號碼、驗證碼等信息。收集到個人手機號后,“地推人員”會將手機號碼和驗證碼賣給上線買家。買家收到手機號碼,便立即著手用該手機號碼注冊賬號進行販賣,從而威脅到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買賣、向他人提供或違規(guī)披露公民個人信息的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廣大群眾切莫貪圖小便宜,要提高警惕性,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若發(fā)現(xiàn)此類違法行為和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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