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南方日報報道,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韶關市委組織部制定了《韶關市市管領導干部考驗性管理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經(jīng)韶關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審議通過后出臺實施,通過負向激勵的方式,營造勇于擔當、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氛圍。該《意見》明確,“在貫徹執(zhí)行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選擇性執(zhí)行的”等17種情形實行考驗性管理,對半年或一年的考驗期結束考察不合格者,將改任非領導職務。
17種情形將實施考驗性管理
根據(jù)上述《意見》,韶關市四套班子領導、市紀委(監(jiān)察局)、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公檢法”等六類考驗性管理建議主體,可提出需要進行考驗性管理干部的建議,韶關市委組織部綜合分析研判后,對領導干部是否存在考驗性管理情形作出客觀公正評價,并形成初步方案,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考驗性管理對象及方式。
不適宜擔任現(xiàn)任領導職務實施考驗性管理的17種情形包括:不服從組織安排和工作安排,與組織討價還價,對組織作出的決定或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推諉扯皮、消極應付的;工作紀律渙散,在其位不謀其政,群眾意見較大,經(jīng)民主評議或組織考核不履職盡責的;工作思路不清,進取意識不強,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因主觀原因導致主要工作指標出現(xiàn)明顯下滑的等。
考察不合格者將改任非領導職務
《意見》明確,對不適宜擔任現(xiàn)職的韶關市管領導干部,參照任職試用期方式,將通過文件形式明確其進入半年或一年的任職考驗期,其間,實行保留原職務考驗性管理或換崗鍛煉考驗性管理,韶關市委組織部將全面跟蹤考驗性管理對象的思想動態(tài)和工作情況。考驗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派出干部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征求分管市領導和單位黨委(黨組)意見、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
考察結束后,將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并提出考驗期滿處理意見。對考察合格的,繼續(xù)保留原職務或另行安排同一職級的領導職務;考察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視情況也可提拔或在重要崗位使用;考察不合格的,改任非領導職務,扣除考驗期內(nèi)的縣(市、區(qū))工作績效評價獎勵金或市直機關績效考核獎勵金,考驗期滿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另據(jù)悉,韶關市委組織部制定的《韶關市干部政績檔案管理意見(試行)》同日經(jīng)韶關市委全會通過后實施,該意見要求精準定位政績檔案內(nèi)容、精準甄別政績檔案內(nèi)容,將干部政績檔案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jù),精準使用政績突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