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強問題治理提升研學體驗
做好研學旅行,對增強學生對社會的了解,拓寬學生視野,培養(yǎng)學生的團隊協作、實踐能力等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不能讓這一教育形式被功利和形式主義帶偏了方向,更不能讓“研學亂象”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并阻礙了研學旅行的健康發(fā)展。
暑假是游學最火熱的時期。近年來,得益于文旅融合、素質教育熱、政策支持等有利因素,研學旅行發(fā)展勢頭迅猛,但市場魚龍混雜,仍存在缺乏安全保障、游而不學、收費不合理等問題。今年暑假以來,就陸續(xù)出現集體食物中毒、高速攔車窮游、行程臨時變更孩子被帶到游泳館玩一天等情況……
對于研學旅行中出現的問題,不能情緒化地將其籠統(tǒng)地稱為“研學亂象”,而需要理性分析究竟屬于什么問題,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否則,盲目地指責“研學亂象”,只會令剛起步的研學活動,又面臨“叫停危機”,這并不利于研學活動的健康開展。
“游而不學”,借研學亂收費,找沒有合法資質的機構承擔研學活動的組織,這些毫無疑問屬于“研學亂象”,沒有保障研學的質量,把學生作為牟利的對象。對于這類亂象,是需要教育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管,并追究校方負責人的責任的。
學校在購買第三方機構——游學機構服務時,必須考察機構的資質,嚴格約定服務內容,游學機構不能隨意更改行程,更不能以次充好。除學校組織的研學旅行外,學生自己參加的游學活動,也經常遭遇機構虛假承諾、變更行程的問題。這也需要加強治理。
有一些人認為,研學旅行就應該全部由學校操辦,全權負責,其中不能有任何商業(yè)行為。學校是研學旅行的首要負責人,整體研學旅行的設計、實施,都要由學校主導,這是對的。但是,要讓所有環(huán)節(jié),都由學校來組織、實施,則是不現實的。學生外出要使用車輛,要乘坐飛機,要住賓館,要吃飯,要聯系研學基地(機構),這些是可以而且有的必須購買第三方服務的,關鍵在于,購買第三方服務,要由學生、家長共同參與,做到公開、透明,方案科學、價格合理。
事實上,由于安全責任很大,很多學校并不愿意組織研學旅行活動,這需要明確界定校方的責任,比較適當的辦法是,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家長、委托機構簽署協議,明確各自在學生研學旅行中的責任、權利,在發(fā)生問題后,根據問題的性質,依據協議追究責任。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沒有按協議履行責任,就要追究第三方責任,并把第三方機構列入黑名單,今后不再購買其服務。
目前,我國也確實存在有的學校不認真對待研學旅行的問題,僅把這作為簡單的外出旅行,沒有認真設計研學的內容,同時,也存在借研學旅行賺學生的錢的問題,這是和推進研學旅行的初衷背離的。屬于“研學亂象”。從教學角度看,組織研學旅行,學校不但不應該想著從學生身上賺錢,還必須投入經費,讓學生花更少的錢,得到更好的研學體驗。因此,應要求學校公布所有研學旅行的收支情況,并嚴格按研學旅行的設計,落實研學旅行。
對于學校開展的研學旅行,也需要教育部門加以指導?傮w看來,目前研學旅行還在探索之中,由于資源不足,有的學校難以找到合適的研學旅行項目。針對這種情況,教育部門應該給學校聯系、開發(fā)一批研學旅行基地,推薦研學旅行的項目,并建立研學旅行第三方服務機構白名單(審核機構的資質和提供研學旅行服務的情況),由學校在組織研學旅行時自主選擇。
隨著中高考改革的推進,我國初高中學生都將開展綜合素質評價,而研學旅行經歷會是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的一部分,因此,需要高度重視研學旅行的質量。做好研學旅行,對增強學生對社會的了解,拓寬學生視野,培養(yǎng)學生的團隊協作、實踐能力等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不能讓這一教育形式被功利和形式主義帶偏了方向,更不能讓“研學亂象”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并阻礙了研學旅行的健康發(fā)展。(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