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上海市消保委最新發(fā)布的投訴數據顯示,今年1至4月,共受理共享單車投訴2600多件,是去年同期的近10倍。因低碳、“互聯網+”、解決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而受到市場歡迎的共享單車,卻由于“充值容易退費難”“售后電話打不通”“系統(tǒng)故障、計費存疑”“亂停亂放”等四大問題備受消費者詬病。
橙色的摩拜、黃色的ofo、綠色的享騎、白色的hellobike、藍色的小鳴、黃藍相間的永安行……共享單車進入人們視野才不過一年,已經遍布國內幾十個城市,呈現出幾何倍數擴張的局面。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fā)布的《2016年度中國“共享經濟”發(fā)展報告》顯示,到2016年年底,共享單車用戶規(guī)模達1886.4萬人,是2015年245萬人規(guī)模的7倍多,呈現爆發(fā)式增長的態(tài)勢,預計2017年用戶規(guī)模將達到4965萬人。
然而,共享單車“攻城略地”“野蠻生長”的姿態(tài)卻讓消費者“愛不起”。上海市消保委今年3月發(fā)布的“共享單車消費體察和調查”結果顯示,45.5%的被訪者會在交通擁堵或其他出行不便利時選擇共享單車,超過七成的消費者認為共享單車值得推廣,但也有23.5%的消費者認為這個服務項目需要在得到完善后再推廣。
關于這一話題,北京市誦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星艷、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對此案例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特大城市的共享單車市場增長速度這么快,投訴量也隨之飆升,是不是正常的現象?
胡鋼:“首先,騎車人務必遵守交通秩序,因為騎車人、行人在整個交通領域是絕對的弱者。第二,我強烈建議大家在騎車的時候最好穿顏色鮮艷的風衣,例如橙黃色和熒光綠,
關于共享單車,首先共享單車和共享經濟什么關系都沒有,它本身就是一種很普通的租賃經濟,就是一個商家向無特定公眾提供了自行車租賃的服務,所以這不是所謂的共享經濟。為什么這個行業(yè)發(fā)展的如此迅猛?因為它顛覆了以往互聯網的那種營運模式,以往要想爭取一個客戶,是要往里面砸錢的,而這種模式和傳統(tǒng)的單車租賃是不一樣的,100輛自行車可能能在同一時間收1000份押金,而且交了押金馬上就退的情況也比較少。這種盈利是正向的,還能打著一個低碳生活的旗號。而且它和傳統(tǒng)的公共自行車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它能夠隨意停放,隨意停放意味著它不要花一分錢去租賃那些停放的場所。這叫做‘政策套利’或者叫‘鉆法律的空子’。
最新的消息顯示,這些所謂的大佬們也開始向美國挺進,但是他們發(fā)現困難重重,因為美國不用APP,它們直接有樁子,是必須要有固定停車位的,而且它們刷信用卡。手機軟件的唯一用處是大規(guī)模系統(tǒng)性的獲取或掠奪消費者手機里的所有信息。這就意味著大量核心的個人數據或者個人信息都處于高度危險的狀態(tài)!
張星艷:“這肯定是正常的現象,因為市場投放的非?,可能很多相關的規(guī)范、規(guī)定都還不完善。目前共享單車市場糾紛、投訴不斷增加的原因主要有幾個:首先是共享單車企業(yè)這方面的原因,單車企業(yè)的初衷可能都是謀取利益,但卻忽視了對公共資源以及公共平臺的維護,從而導致現在的投訴量猛然增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管理不到位。現在共享單車在投放之初好像沒有任何一個準入的門檻,在沒有準入門檻的情況下,它進入之后,相應的管理措施又跟不上。最后在日常生活當中,一些使用者并沒有按照正常的使用說明去使用單車,而是將單車占為私用,或者損壞、隨意停放單車等!
上海市消保委進行的體察發(fā)現,體察范圍內的7家共享單車品牌中僅有ofo在使用指南中明示“余額可申請退還”,并對參與充送的退款條件給予明確說明;摩拜單車、貝慶單車、享騎出行在充值條款中注明“余額不能轉移”,但沒有明確說明余額是否可以退還以及如何退還;小鳴單車、獵吧出行、優(yōu)拜均表示“余額不可退還”。
經濟之聲:這些企業(yè)存在哪些不規(guī)范經營行為?
胡鋼:“競爭的多樣化給消費者提出不同的交易條件,這本身是市場經濟的一種特點,當然市場會做出一個有效的選擇。我更關注的問題是它這種肆意侵占的行為,這里面是否存在一個所謂的非法占道經營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無法得到解決,所有美妙的詞匯就都是一種幻想。而且我們有一種邏輯,就是我們要鼓勵推動所謂的新生事物。但是我們要守住一條底線,也就是法律,是我們消費者的權益。所以我們發(fā)展“互聯網+”或共享經濟可能都要牢固樹立‘消費者至上’的基本理念。因為消費者權益一定是整體的、持續(xù)的、長久的和穩(wěn)定的!
段時間,在上海、北京等一些特大城市,相關部門明確要求共享單車在部分路段禁止停放和騎行,還紛紛出臺引導性規(guī)范。比如,深圳4月6日發(fā)布的《關于鼓勵規(guī)范互聯網自行車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共享單車投放規(guī)模要與全市或區(qū)域設施承載能力、市民出行需求以及企業(yè)線上線下管理水平相適應。
經濟之聲:二位怎么看這一現象?
張星艷:“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現象,至少證明現在政府已經在重視這一問題。由政府出面來引導企業(yè)以及個人的行為,我相信如果有相應的規(guī)范出臺,將來共享單車或許能夠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享!
胡鋼:“根據國外的經驗,隨便亂停亂放的做法從長遠上來說是沒有前途的,未來一定是有規(guī)管的。而且未來自行車在某些城市,某些區(qū)域,某些時段是有發(fā)展前景的,但是還是要因人而異。同時我們特別要高度警惕這種打著所謂的旗號來掠奪消費者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