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今年下半年以來,連續(xù)發(fā)生多起共享單車經營者收取消費者押金、預付費后,將所收資金挪作他用,在運營不善或停止營業(yè)時,押金退不出來,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據報道,悟空單車、町町單車、酷騎單車、小鳴單車、小藍單車等共享單車企業(yè)因資金鏈斷裂等原因相繼停止經營,沒有退還所收押金和預付費超過10億元,涉及消費者數百萬人,每一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都受到損害。
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介紹說:“從今年8月份以來,酷騎公司就因為押金和預付費退還出現嚴重問題,引起了消費者大面積的投訴。因為這些問題,它先后關閉了網上和電話的一些退款通道,所以社會非常關注。中消協從11月23日開始收到各地消費者的來信,要求退還押金和預付費,還有控告酷奇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等等一些請求。到12月21日,中消協已經收到全國各地消費者的來信2064封。到目前為止這個數字還在持續(xù)增加!
那么,接到這么多的投訴,中消協都采取了哪些措施,開展了哪些工作?
中消協副秘書長董祝禮表示:“從今年上半年,我們就關注到共享單車發(fā)展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3月份我們就約談了部分單車企業(yè),提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要求,同時也發(fā)布了消費提示和警示。到今年年底,出現了大批的消費者投訴,為了應對這個問題,我們采取了幾個措施:第一,我們召開了一個專家、律師、媒體的公開的座談會,又約談了現有的這些單車經營企業(yè),希望他們不要再發(fā)生這樣的事情。之后,我們集中精力開始調查、處理酷騎單車拖欠押金的問題。向酷騎單車發(fā)布了一封公開信,要求他們公開回應消費者,包括向有關部門、向中消協介紹情況,拿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切切實實擔負起責任來,把問題解決好。但之后一段時間酷騎一直沒有回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采取了一些進一步的法律措施,包括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希望通過公安的力量,來對它進行查處。據我們了解的情況,公安機關已經接到了我們的一個舉報,并且正在開展相關工作!
一直以來,中消協和各地消協組織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共享單車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做了大量的工作。12月下旬,小鳴單車因押金難退被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告上法庭,廣州市中級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這個案子屬于民事訴訟,退還押金從法理上看應該是沒有疑問的,問題是企業(yè)是否有充足的資金可退,這還是個未知數。而消費者期待的刑事程序,也在12月21日啟動,中國消費者協會已向有關公安機關提交刑事舉報書,舉報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避免消費者遭受進一步損失。
據記者了解,公安機關立案之后,12月22日,酷騎單車回應中消協舉報,給出的理由是:退費人太多,不得不關閉通州、成都退費點!
對此,中消協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這是一個搪塞,他說:“你收這么多錢,是通過即時收取的,那么退費你也可以用這種方式。當然,你設置了有電話退費、有現場退費,北京的消費者要跑到成都去退費可能嗎?這明顯是人為的設置障礙,是拒絕履行的一種表現。”
共享單車是互聯網租賃經營的創(chuàng)新形式,具有公共性和便利性的特點,促進了消費者綠色出行、便捷出行。然而,如何加強用戶資金監(jiān)管、規(guī)范企業(yè)運營服務是需要社會各界共同思考的。那么,共享單車的押金到底是什么性質?押金的所有權是不是屬于消費者,企業(yè)任何情況下不得挪用?
董祝禮指出,押金的財產權是屬于消費者的,任何個人和單位組織都不得侵犯。不管是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還是其他任何經濟模式,首先要保護好消費者的權益。像這個案例當中,如果消費者的押金隨時都存在著危險,那誰還敢來消費?消費信心的提高又從哪里談起?所以說,只有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了保障,我們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才有出路,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才有希望。
針對這個問題,陳劍也表示:“在《擔保法》的動產質押這一章節(jié)里邊專門有一條。什么叫動產質押?就是債務人將他的動產移交給債權人,比如說把我們的錢交給了自行車公司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那么它是一種動產質押。在《擔保法》的司法解釋第85條里邊提到,債務人如果將這筆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以后,移交給債權人作為債權擔保的這種特定情況,實際上是一種擔保物權。作為擔保物權來說,所有權就永遠是屬于消費者的,企業(y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挪用。在這個案件里面,實際上酷奇公司是將權屬他人的押金挪用,造成了巨額資金去向不明,而且也不回應消費者組織,不回應廣大消費者的質疑,所以我們認為他涉嫌犯罪行為。因此向有關機關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