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減少權力尋租
2015-05-15 10:12: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至此,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概念退出了歷史舞臺。
《決定》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guī)范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權限、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資料顯示,本屆政府成立之初,國務院部門共有非行政許可審批453項。經過2013年和2014年前后七輪的清理,已經取消了209項。2014年4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決定通過一年時間對各部門現(xiàn)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今年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對剩余24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意見。
國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員鄒士年對此點評稱,從2014年國家審計部門發(fā)現(xiàn)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案件線索看,60%以上發(fā)生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簡政放權和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將會大大減少尋租的空間。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意味著非行政許可時代的終結。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表示,推進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都是為了有效約束政府行政行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將政府規(guī)范在履行管理職責的軌道內。同時,政府“亂作為”的手管住了,市場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腳就放開了,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動力和活力將會迸發(fā)!拔磥,我國還應盡快建立健全監(jiān)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為建立和完善行為規(guī)范、運轉協(xié)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奠定堅實的基礎!彼f! ∮浾 方燁
編輯:于琦
關鍵詞:國務院;審批事項;權力尋租
2015-05-15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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