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政府投資行政法規(guī)出臺!哪些錢該花,哪些錢不該花?
日前,國務院頒布了《政府投資條例》,并將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關于政府投資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規(guī),也是投資建設領域的基本法規(guī)制度,標志著全面規(guī)范政府投資管理邁出了具有重要意義的一步。
《政府投資條例》要求,政府投資資金應當投向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農業(yè)農村、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重大科技進步、社會管理、國家安全等公共領域的項目,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
政府投資,哪些地方該投?哪些不該投?哪些錢能花?哪些不能花?5月6日晚,《央視財經評論》邀請央視財經評論員馬光遠、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共同解析。
哪些地方該投,哪些地方不該投?
馬光遠:政府投資限定在非經營領域意義重大
央視財經評論員 馬光遠:什么叫政府投資?政府投資,這次完全限定在非常窄的范圍,非經營領域才可以投,這個意義非常重大,是這么多年來我們在這個領域探索的結果,從政府法治市場經濟,供給側改革,各個層面來講,我們都能發(fā)現它其中重大意義。
過去政府投資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手伸得特別長,經營和非經營領域都有,賺錢的和不賺錢的都干,現在我們通過這個界定,明確界定那些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地方才可以去干。
比如說我們講的基礎設施建設,這么多年中國在基建領域,已經確立了自己很好的一套模式,這個模式應該說是多年來我們探索的一個結果。但是在另一些領域,比如這么多年來,全球都在探索一個公共產品怎么樣進行民營化的問題,公共產品怎么樣以市場化手段進行運營問題,凡是市場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就可以讓市場、讓企業(yè)去做。
劉戈:政府投資要聚焦公共領域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有一些領域里面,如果市場能夠解決,就不需要政府出手。比如說在部分科技領域,實際上市場的民間資本愿意進入這個領域,因為有錢賺,有很好的未來,通過上市可以融資,地方政府就不需要再在這個上面投入更多的引導資金,去干這個事情。
那應該干什么事情呢?有一些基礎科學的研究,重大的科技基礎設施,這個企業(yè)可能沒有人愿意干,因為這個投資周期特別長,而且效果可能也沒有辦法判斷。所以政府的投資應該聚焦在這樣的一些公共領域。
哪些錢該花,哪些不該花?
馬光遠:規(guī)范“前門”堵住負債的“后門”
央視財經評論員 馬光遠:政府投資有兩個關鍵字,第一個融,第二個投,投在前面,投的如果太多的話你必須融。
比如說,政府如果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圍去做一些事,當然這樣的事我們過去見過很多,比如每年我們都會關注到,某些地方總會拿出非常龐大的投資計劃,而且這個投資計劃是遠遠超過當地的財政能力,甚至可能超出財政收入很多很多倍。那我們就會想,這個錢哪里來?所以我覺得,過去我們把主要精力放在堵后門(融資),但事實上你前門如果堵不好的話,你后門怎么樣都得想辦法。比如今年確定這十個項目的計劃,但是按照談的錢只能完成一個,九個就得融,你規(guī)定不準融,九個項目就得爛,我們覺得把這個前門如果管好以后,再去管后門,管好這兩個門,才能真正解決過度負債的問題。
劉戈:要讓概算成為政府投資的硬約束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有一些地方政府以前做一件事我先報預算,在開始立項審批的時候,先報一個小預算,等批下來之后,再一步步地加碼。而現在,按照《政府投資條例》的要求,概算要成為硬約束,政府投資的項目,你報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如果你要增加概算,比如由于自然地理條件的變化或者什么因素增加概算,必須按照原來的流程走,原來是怎么報批的,還得怎么批。如果有違法舉債的問題,最后由主要的決策人負法律責任。
馬光遠:應出臺政府投資的“正面清單”
央視財經評論員 馬光遠:《政府投資條例》有劃時代的意義,把政府投資的邊界劃得已經非常清晰。但是,我覺得如果要更加清晰的話,還應該出臺政府投資的“正面清單”。
過去我們聽“負面清單”比較多,關于企業(yè)的,特別是民間投資哪些應該投,哪些不能投,我們講應該出臺“負面清單”,但是政府行為跟企業(yè)行為是兩個不同的行為規(guī)則。
對于企業(yè)來說是什么?叫“法無禁止即可為”,負面清單,哪些不能干,剩下都可以干;政府恰好相反,叫“法無許可不可為”,如果法律沒有允許你這么干,你有權力干這個事法律必須明確授權你。所以我們下一步如果說真的要把這七大領域讓政府搞精準投資,把這個邊界切割得更加清楚,那么應該出“正面清單”,明確列出來,比如公共哪些領域可以干,農業(yè)農村哪些領域可以干,因為七大領域有些也是企業(yè)可以干的,我覺得下一步我們更加精準地出臺政府“正面清單”,這樣政府與市場、企業(yè)的邊界會更加清晰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