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救人獻身”更應反思生命教育
2014-07-23 07:50:00 來源:鄭州晚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大學生“救人獻身”更應反思生命教育
安徽省廣德縣返鄉(xiāng)大學生李本超為救兩名落水兒童不幸犧牲,當地政府已決定為其申報“安徽好人”榮譽稱號。盡管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獲得社會贊譽,但他根本不會游泳卻貿然施救的行為也引發(fā)公眾討論。
。7月22日《京華時報》)
不會游泳的大學生李本超,為救兩名落水兒童,不幸溺水身亡,令人百感交集。為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當地政府為其申報“安徽好人”榮譽稱號,其當之無愧。然而,雖然見義勇為值得稱道和褒揚,但要量力而行。我們不提倡不計后果的救人行為,更不希望看到有人為見義勇為付出不應有的慘痛代價,甚至獻出自己的寶貴生命。
事實上,這樣的教訓已經不少了。想必人們不會忘記,2009年10月24日下午,長江大學學生在長江邊發(fā)現兩名少年落水,不會游泳的10多名學生手挽手組成“人梯”下水救人。兩名落水少年得救,而3名年僅19歲的大學生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營造“逢險必搶”、“遇災必救”的社會氛圍,哪怕是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不可否認,為救人獻出生命,其反映出的道德精神值得褒揚。問題是,雖然道德能夠使人“從善”,但道德的標準不宜拔得過高,應盡量降低人們因遵從道德而付出的“代價”。
特別是,各地頻頻發(fā)生學生溺水身亡或為搶救溺水者獻身的悲劇。究其原因,主要是學生不識水性、不會游泳所致。就拿安徽省廣德縣這名救人獻身的大學生來說吧,假如那被救的兩個小孩自己會游泳,假如這名大學生有很好的水性,假如他們在面臨突如其來的災難時,懂得如何自救和正確地搶救他人,這慘烈悲壯的一幕就完全可以避免。
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告誡我們,很多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幾乎是空白。因為傳授課本知識,培育成績優(yōu)異的學生,追求高升學率,是很多學校教育的“第一要務”。至于什么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都對學校教學質量影響不大,一些學校便認為抓不抓無關緊要。問題是,倘若學生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成績優(yōu)異、升學率高又有何用?
因此,大學生救人獻身事件的發(fā)生,更應該反思生命教育。我們的學校教育,再不能唯學習成績、升學率是舉了,對學生進行生命安全教育,特別是生存技能教育,應該成為學校必不可少的職責和義務。畢竟,學生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比如,在小學階段就開始開設游泳課,讓孩子們自小就學會游泳,經得住大風大浪的考驗。特別是,教育行政部門應作出硬性規(guī)定,對拒不開設生存技能課,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和教師,實行責任追究,以示警戒,決不讓類似的悲劇重演。
(汪昌蓮)
編輯: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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