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就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進行部署。通知強調,要堅持對線上機構的嚴格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fā)放辦學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線上方式從事有償性學科類培訓。通知強調,要加強部門協調分工、簡化工作程序,于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在依法獲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照前,現有線上機構應暫停新的招生及收費行為。

  該通知明確了審批對象,即“雙減”文件印發(fā)前,按《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規(guī)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已備案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通知要求,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明確線上機構審批設置基本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統一的設置要求,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審批通過后發(fā)放辦學許可證,并在同級民政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分別登記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該通知要求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協同工作機制,妥善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建立健全常態(tài)化的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聯合相關部門現有執(zhí)法隊伍開展網絡巡查和綜合執(zhí)法;網信、公安、電信部門要做好違規(guī)培訓平臺和應用軟件(含APP)的關停、下架等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將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工作納入督查范疇,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嚴肅問責,確保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