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凱(化名)于通州區(qū)人民法院受審
央廣網北京9月23日消息(記者張佳琪)交警楊志(化名)已經倒在了車后揚起的灰塵中,頭部鮮血直流。就在幾秒鐘前,楊志正準備控制住駕駛室中的嫌疑人,但是車突然發(fā)動了,疾馳而起的面包車將他絆倒在了車外,但是自己的右手還卡在駕駛室內,就這樣跪著被拖行了20余米后,最終倒在了地上。
犯罪嫌疑人居凱(化名)于3天后被抓獲。本案于21日在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司機遮擋號牌 拒絕處理襲警被抓
2017年5月12日一早,交警楊志和輔警王鐸正在執(zhí)行早高峰的勤務,突然發(fā)現有一輛棕色面包車遮擋了號牌,便追上準備進行查處執(zhí)法工作。但是居凱發(fā)現警車后,顯得非常驚慌,飛速駕車逃離。
當日8時30分許,居凱在北京市通州區(qū)臺湖鎮(zhèn)前營村南口路邊,第二次被民警楊志駕駛警車攔停,卻仍不配合民警工作,準備再次駕車逃離現場,并在逃離過程中將執(zhí)法的民警楊志拖拽倒地,致其受傷。經鑒定,楊志傷情構成輕傷一級。
2017年5月15日,居凱在河北省邯鄲市開發(fā)區(qū)南王莊村被民警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居凱以暴力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規(guī)定,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拖拽民警司機表示道歉 或將面臨兩年左右刑期
由于上午7點到9點禁止外地車輛進五環(huán)的規(guī)定,居凱便就把自己車的后兩位遮擋了起來。“我快到目的地時,看到后面開過來一輛警車,我就趕緊調頭開車跑了。”居凱表示,沒想到交警最后還是追上來了。“交警要我出示駕駛證和行駛本。我知道,遮擋號牌要被扣12分,就不能開車了,而我是靠開車賺錢的,于是就決定開車跑!
看到居凱回到車里并沒有找證件的樣子,反而發(fā)動了汽車。交警楊志警覺地從司機位置探進身子,準備拔出居凱的車鑰匙,居凱情急之下一腳油門拖拽著民警沖了出去。
據醫(yī)院診斷證明顯示,交警楊志小臂、肋骨等全身多處骨折,頭部開放性外傷,經鑒定為輕傷一級。
法庭上,居凱留下了悔恨的淚水,并且哭著對受傷民警表示了歉意。但是依然面臨著公訴人提出的,為期兩年至兩年六個月的刑罰。
目前,此案尚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