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縣級以上政府須設學生人身傷害賠償準備金
2014-05-16 12:44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貴陽5月16日消息(記者王珩)《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草案)》于日前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草案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須保障學校安全管理經費投入,設立學生人身傷害賠償準備金。
當學校在學生人身傷害中負有責任時,由于學校無相應的賠償經費來源保障,事故往往難以得到及時妥善處理。為此,《條例(草案)》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須保障學校安全管理經費投入,設立學生人身傷害賠償準備金,這樣既可避免受傷害學生因學校無力履行賠償責任而受到二次傷害,又可合理減輕學;I措賠償經費的壓力;《條例(草案)》還規(guī)定,要建立和完善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編輯:李逢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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