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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啟動越冬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救助形式靈活多樣
2014-11-14 10:3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西安11月14日消息(記者劉濤)日前,陜西省民政廳下發(fā)《陜西省民政廳關于做好今冬明春寒冷天氣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啟動今冬明春寒冷天氣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可向社會力量購買救助服務
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加強與公安、衛(wèi)生、城管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確定專人負責,專門協(xié)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據(jù)本地實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開辟臨時避寒場所、流動救助服務點等,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及時救助。要充分發(fā)揮公益慈善組織、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的積極性,正確引導他們開展救助,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鼓勵、支持其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活動。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fā)揮媒體作用,宣傳救助政策、公示救助機構地址、求助電話和乘車路線等信息,方便廣大人民群眾遇到流浪乞討人員時能夠及時與救助管理機構取得聯(lián)系。
排查盲區(qū)重點做好夜間巡視救助
通知明確,各級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全面貫徹落實“托底線、救急難”的工作要求,積極開展臨時救助和“寒冬送溫暖”行動,依托現(xiàn)有救助管理工作機制,以重點區(qū)域、主要街道、地下通道、橋梁涵洞等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qū)域為重點,排查盲區(qū),加大巡查和救助保護力度,重點做好夜間巡視救助,并對重點地點指定專人負責。各級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社區(qū)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群防、群助網(wǎng)絡,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報告,及時救助。對尋親不遇、務工不著、討薪無望、離家出走等遇到困難的人員,按實際需求進行分類救助。對愿意回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接回救助,對不愿意接受救助的要耐心細致地說服勸導,積極爭取其接受救助,對經(jīng)勸導仍不愿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要根據(jù)其具體情況提供必要的御寒衣物、食品和詳細的求助聯(lián)系方式,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要及時安排護送救助,對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遵循“先救治后甄別救助”的原則,積極有效實施救助,切實做到發(fā)現(xiàn)一人救助一人,確保不出現(xiàn)餓死、凍死流浪乞討人員情況,最大限度保護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
重大責任事故需6小時內(nèi)向上級報告
通知要求,各救助管理機構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首接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和跟蹤檢查制。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發(fā)現(xiàn)或接到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線索的,實行快速救助。對重大責任事故,各級民政部門要在6小時內(nèi)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切實維護受助人員的合法權益。要積極開展救助機構內(nèi)部安全檢查活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認真查找消防設施設備、電路、救助用房裝修、電器設備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重點做好防火災、防食物、煤氣中毒、防安全事故發(fā)生等工作。各地要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天氣變化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采購和貯備必要的棉被、棉衣、食品以及取暖設備,以滿足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制定和完善災害性天氣救助工作預案,細化和夯實責任,確保一旦災害性天氣能夠有序應對,妥善安置,維護好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權益。
編輯: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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