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永川區(qū)原副區(qū)長董乃軍受賄312萬獲刑12年
2015-04-08 22:04: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重慶4月8日消息(記者吳新偉)日前,重慶第五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永川區(qū)原副區(qū)長董乃軍有期徒刑12年。法庭指董某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獲得工程款、建筑工程設計方案通過審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312萬余元,犯受賄罪。
據查,2005年至2013年,董乃軍在擔任重慶蔡家組團管委會主任、北碚區(qū)建委主任、永川區(qū)政府副區(qū)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重慶嘉皇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黃印其等20人的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58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2.6524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董乃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受賄罪成立。董乃軍歸案后主動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編輯:李逢靜
關鍵詞: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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