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奔馳車被偷偷開回 車主涉嫌盜竊罪被刑拘
2015-07-28 10:45: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重慶7月28日消息(記者陳鵬 通訊員張明權)重慶男子余軍由于手頭緊張,將自己按揭買來的一輛銀灰色奔馳E260L抵押給擔保公司并向其借錢,后余軍因無法償還債務,竟指使其朋友用備用鑰匙將抵押車開回。而他卻沒有意識到,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27日上午,記者從江北警方獲悉,余軍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14日上午,左某向江北警方刑偵支隊報警稱,余軍抵押在他那里的一輛奔馳E260L在江北區(qū)南橋寺某小區(qū)車庫里被盜走。民警通過對線索情況進行分析,懷疑該案為該車輛的抵押人余軍所為,并開展追查。
經了解,24歲的黔江小伙余軍,在2013年年底,向銀行貸款29.2萬元購買一輛奔馳E260L,每個月交8900元車貸。
由于余軍收入主要來源于做生意,今年生意清淡無收入,嗜賭,還欠了些賭債,每月還要還1800多元的房貸和8900多元的車貸,再加上借的別人的錢也沒有還清,平日生活開支,余軍逐漸覺得有些負擔不起。
今年5月27日,余軍通過朋友介紹到江北區(qū)某擔保公司簽訂了抵押合同,將自己的奔馳車抵押給該公司,并與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借據、汽車抵押借款合同、二手車交易協(xié)議書和一份車輛的逾期變賣委托書,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個月,借款金額為15萬,扣除第一個月的貸款利息及車輛違章處理費用,當天,余軍就收到擔保公司的14萬元,并把車輛行駛證、一把鑰匙和車子交給擔保公司保管。
拿到錢后,余軍還了賭債和貸款,其余都用于生活開銷,幾下錢又沒了。
6月底,還款截止日期到了。余軍找人借錢還了第一個月的借款利息,但是第二個月怎么辦?7月初,余軍得知自己車停在江北區(qū)南橋寺某小區(qū)車庫后,害怕到期還不了錢,余軍心里打起了小算盤,想把車子從左某那偷開回來。
7月14日凌晨3時許,余軍叫上兩個朋友,從黔江趕到江北,把鑰匙給朋友讓其將車輛開出小區(qū)。因朋友不知其車輛已抵押,拿著鑰匙就從小區(qū)將車開走。而小區(qū)保安一看,凌晨三點有人來開車,而駕駛員從來沒有見過,立即與平日見到的駕駛員打電話。
當天上午,擔保公司的左某就報了警。
7月16日,余軍將偷回來的車,到黔江車管所重新補辦了一本行駛證,并通過朋友介紹,以8萬的價格又抵押給了黔江一家擔保公司。
7月22日,江北警方經過調查后,在黔江區(qū)晉鵬三臺山將其抓獲。經詢問,余軍對于自己盜竊已抵押車輛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余軍涉嫌盜竊已被江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中國廣播云采編
關鍵詞: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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