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南寧4月14日消息(記者許大為 梧州臺謝大明)日前,廣西梧州市政府作出決定,從今年開始,將梧州市珠江禁漁期困難漁民一次性臨時生活救助期限延長為4個月,救助標準提高為每人每月350元,以保障漁民的正常生產(chǎn)生活。
我國從2011年4月開始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時間為2個月。禁漁期在梧州市涉及5個縣(區(qū))捕撈漁船1120多艘,漁民約3000人。2011年4月,梧州市政府出臺政策,對于在禁漁期間確實存在生活困難的漁民,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救助,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救助期為2個月。
今年,珠江禁漁時間調(diào)整為每年的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由原來的2個月增加到4個月。同時,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去年梧州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已經(jīng)相應提高。為此,梧州市決定,提高珠江禁漁期困難漁民一次性臨時生活救助標準,并延長救助期限,以保障漁民的正常生產(chǎn)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