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6月19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周永昆)近日,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對一批貨值近4萬美元的進口“鉛酸蓄電池”實施檢驗時,發(fā)現其附帶有單獨包裝的危險化學品電解液。經核查,該電解液含鉛及鉛化合物、硫酸液、銅等,分別屬于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急毒性物質、金屬腐蝕性物質的范疇,應按照GB28644.2-2012標準正確使用危險品包裝及危險公示標簽。該批貨物未按照規(guī)定加貼“有限數量包裝標記”,而且貨物還要長途運輸到外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該局依法規(guī)對貨物進行封存處理,要求企業(yè)整改合格后方可銷售使用。這也是該局首次在進口機電產品中發(fā)現化學危險品運輸標識不合格情況。
化學危險品涉及公眾身體健康及生命財產安全,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yè),應進一步強化;肺kU信息的傳遞、運輸包裝的正確選用、危險公示標簽的粘貼,科學地開展;返拇娣、搬運、應急處置等工作,避免因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