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12月7日消息(記者岳旭輝 太原臺記者黃英 喬云)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發(fā)改委向社會公布,將對太原市城區(qū)巡游出租車運價進行改革,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為±20%,并建立運價與燃料聯動機制,并于12月15日舉行聽證會。
太原市發(fā)改委服務價格管理處處長李曉靜介紹說,太原市城區(qū)巡游出租車現行運價是2011年制定的,實行的是政府定價。隨著網約車、共享單車、公交自行車和即將開通的地鐵等交通方式的多元化,仍實行政府定價缺乏對市場靈活的反應能力。尤其是高峰時期擁堵路段,出租汽車行駛速度緩慢、運營效率下降,改革后定價模式就是希望建立一個適應市場競爭的運價管理形式,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李曉靜說:“原來政府不合適再聽證再制定辦法,現在來弄一個基準價,按照市場需求再浮動。如果適應不了市場,我們再進行價格聽證,比較靈活一些。”
作為出租汽車的管理機構,太原市客運辦副主任馮志林表示,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不僅有利于通過價格杠桿引導司機行為,還對行業(yè)管理起到積極促進作用。馮志林:“改成政府指導價并不意味著20%的浮動由司機個人來決定,而是以行業(yè)為整體,通過行業(yè)管理部門整體測算成本,比如說電價進行調整后,咱統(tǒng)一進行增加或者降低,不是改成指導價了司機就可以隨便了。
12月15日,太原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召開“太原市城區(qū)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聽證會”,征求太原市人大、政協(xié)、政府相關部門及消費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專家學者對太原市城區(qū)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及運價與燃料聯動機制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