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昆明4月3日消息(記者李健飛)農村宰頭豬,豬頭、豬肝、豬腸甚至是豬尿泡都是“寶”,老百姓到屠宰場宰豬,本來是“我出錢你幫我”的正當交易,但一些地方的屠宰市場卻被惡勢力團伙盯上,他們強立名目、刀棍相逼、非法壟斷屠宰市場,強行霸占豬身上的豬頭、豬腸、豬尿泡,利用抓鬮等方式強行買賣豬肉,從中牟取非法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群眾怒不敢言。2018年以來,云南省公安機關根據(jù)群眾提供的線索,鎖定這類市場違法犯罪行為,將掃黑除惡的利劍揮向屠宰市場惡勢力,快速斬掉這類市場的毒瘤。
看似無關痛癢的蠅頭小利,卻是群眾心里的痛點和堵點。“這是一種強盜行為,以前宰一頭豬40塊錢,后來,他們要求豬頭、小腸、豬尿泡必須上交給屠宰場,這些我們在市場上可以賣將近200多塊錢。他們在石林的勢力大、范圍廣,我們要討生活,所以大家都不敢吭聲。現(xiàn)在好了,公安機關的掃黑除惡把這些人全部抓了起來,感覺壓在頭上的烏云被驅散了,現(xiàn)在是朗朗晴空,我們真的很高興”,昆明市石林縣綜合農產品市場的李先生說。
變相收費,非法侵占群眾利益,群眾收入損失巨大。2011年,潘某華在昆明市石林縣經(jīng)營生豬定點屠宰廠,當時按照市場收費標準每頭豬收屠宰費40元左右。經(jīng)過幾年的發(fā)展,以潘某華為首的經(jīng)營團伙逐漸壟斷了屠宰市場,并一度承包了石林縣城大部分的豬肉經(jīng)營攤位。2016年5月,潘某華利用屠宰廠搬遷后,調整收費標準的說法,提出要留取豬頭、小腸、豬尿泡(價值200元左右)沖抵屠宰費,屠戶們認為這遠高于屠宰市場合理費用,并提出反對。但潘某華要求強行實施,并揚言不服從就退出石林豬肉市場。廣大屠戶出于對潘某華勢力的畏懼,擔心被逼退出石林縣生鮮豬肉經(jīng)營市場,最終被迫接受。據(jù)統(tǒng)計,自2016年至2018年間,屠宰廠每日屠宰生豬量在100頭左右,潘某華共非法獲利226萬余元。2018年1月25日,昆明市石林縣公安局打掉以潘某華等為頭目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在石林縣壟斷生豬屠宰市場,強買強賣、逼迫交易、尋釁滋事、欺壓群眾。
把群眾的權益當兒戲,用“抓鬮”選豬肉的方式進行強買強賣!暗剿麄兊耐涝讖S里批發(fā)豬肉,只能抓鬮,不管好壞,不論肥瘦,沒得選擇,不服從,就會被打”。在蘭坪縣城市場的一商戶說。“整個縣城市場里的肉都必須是他們廠里的,他們有自己的地下執(zhí)法隊,每天都在市場里巡邏,如果在攤位上發(fā)現(xiàn)其它的豬肉,那就慘了”。2018年10月,警方依法對蘭坪縣民生屠宰廠涉嫌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經(jīng)查,李某科在蘭坪縣城區(qū)經(jīng)商二十余年,為了壯大勢力,邀約同鄉(xiāng)李某富、羅某勇等人成立了屠宰、娛樂等公司,然而在經(jīng)商期間,長期欺行霸市、壟斷市場,不斷打壓同行,進行以惡護商,以商養(yǎng)惡的違法犯罪行為。2014年以來,李某科負責的蘭坪縣民生屠宰廠為了壟斷屠宰市場,從當初的單一屠宰違法擴充了豬肉批發(fā)市場,向豬肉市場屠戶以抓鬮的方式強賣生豬肉,強行收取生豬價,并隨意毆打對定價有異議的商戶,并通過收買醫(yī)生出具假的傷情鑒定,以此要挾對方。邀約老鄉(xiāng),收買打手,成立地下“執(zhí)法隊”,對市場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其它豬肉,并對屠戶進行打壓,逼退出市場等。
長期以來,惡勢力團伙潛伏在群眾的生產生活中,意圖假借經(jīng)商等方式將違法犯罪行為掩蓋起來,逃過法律的打擊和制裁。云南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將持續(xù)聚焦民生領域,對群眾反映的違法犯罪線索,逐一核查,重拳出擊、堅決打擊,全力為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