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長沙4月8日消息(記者鄧文輝 婁底臺記者康行佳)4月6日,湖南省婁底市紀委監(jiān)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
一、漣源市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原主席賀順清充當李軍耀等人涉黑團伙“保護傘”問題。1998年至2018年期間,賀順清利用擔任漣源市古塘鄉(xiāng)黨委書記、漣源市橋頭河鎮(zhèn)黨委書記、漣源市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市委辦主任、常務副市長、漣源市政協(xié)副主席、政協(xié)主席等職務便利,長期為漣源市橋頭河鎮(zhèn)企業(yè)辦原主任李軍耀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在職務提撥調整、工程項目承攬、矛盾糾紛化解、逃避罪責等方面提供幫助和保護,收受李軍耀賄賂,并利用職權攫取巨額利益。2018年12月15日,賀順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漣源市斗笠山鎮(zhèn)原黨委書記肖俊充當李軍耀等人涉黑團伙“保護傘”問題。2011年至2017年期間,肖俊先后利用擔任橋頭河鎮(zhèn)鎮(zhèn)長、黨委書記、橋頭河煤礦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指揮部指揮長、橋頭河鎮(zhèn)城鎮(zhèn)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等職務便利,多次為李軍耀涉黑涉惡團伙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并親自出面幫助李軍耀調解因承攬工程、工程投標或工農矛盾引發(fā)的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干擾公安機關辦案,幫助其壟斷橋頭河鎮(zhèn)建筑市場,收受李軍耀賄賂共計45.2萬元現(xiàn)金及高檔香煙、白酒等禮品,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2019年1月21日,肖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吳正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3年至2018年11月,吳正平先后擔任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大隊長期間,長期與涉黑涉惡團伙首要分子肖勇志、肖軍亮及其成員保持密切聯(lián)系,利用職權為肖勇志、肖軍亮等人壟斷民爆行業(yè)、經營洗浴中心從事賣淫活動、包庇涉嫌犯罪人員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提供幫助和保護,收受肖勇志、肖軍亮等人賄賂共計58萬元。經查,吳正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3月7日,吳正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雙峰縣青樹坪鎮(zhèn)派出所原民警陽京亞索賄受賄,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8年,陽京亞擔任青樹坪鎮(zhèn)派出所民警期間,明知柳偉系涉惡逃犯而不抓捕,還擅自組織警力赴外省辦案、違法控制和處置詐騙犯罪嫌疑人鄧尚烽等人,索賄15萬元,實際收受鄧尚烽現(xiàn)金3萬元。陽京亞明知朱志連、戴威涉嫌詐騙犯罪,陳邊、劉暢涉嫌盜竊犯罪,卻包庇其犯罪行為,枉法調解雙方矛盾,并收受陳邊、劉暢好處費8000元。2019年1月14日,陽京亞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指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鏟除社會毒瘤,保障經濟發(fā)展,維護穩(wěn)定大局的有力舉措,意義十分重大。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決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攻堅戰(zhàn)。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監(jiān)督、鐵腕執(zhí)紀、嚴肅問責,緊盯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qū)、行業(yè)和領域,加大懲腐打“傘”和追責問責力度,形成高壓震懾,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供堅強紀律保證。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提升對黑惡勢力的政治警覺,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縱深發(fā)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