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廣州8月20日消息(記者鄭澍 通訊員粵交警)今年1-7月,廣東全省各類交通事故起數(shù)、死亡人數(shù)和受傷人數(shù)同比分別下降。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召開的宣傳警示曝光行動專題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通過對1-7月廣東的交通違法和事故分析發(fā)現(xiàn),未按規(guī)定讓行、無證駕駛、同車道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醉酒駕駛、違反交通信號時是導致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別導致了1224起、709起、530起、522起、392起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
吊銷駕駛證7.8萬起
2019年1月至7月,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取得明顯的成效。從處罰種類來看,警告732.4萬起、暫扣駕駛證5.7萬起、吊銷駕駛證7.8萬起、行政拘留15.5萬起。
哪些違法行為查得最多?
分析顯示,從現(xiàn)場查處的主要交通違法行為來看,非機動車不走非機動車道、未按規(guī)定戴安全盔、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分別查處53.8萬起、47.9萬起、33萬起、32.9萬起,位居前列。
從城市道路現(xiàn)場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來看,2019年1月至7月,全省共查處499.1萬起。其中,違反交通信號、違法上道路行駛、違法占道行駛分別查處了108.4萬起、106.5萬起、98.1萬起,位居前三位。其中,深圳、廣州、惠州、佛山、汕頭查處上述違法較多。
農(nóng)村公路現(xiàn)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共117.3萬起,同比上升18.9%。從各支隊的同比變化情況來看,全省有14個支隊現(xiàn)場查處交通違法同比上升,其中,汕頭、珠海、廣州、云浮、陽江分別上升311.4%、108.7%、90.2%、82.6%、78.8%,升幅居全省前五位。
哪些行為容易導致事故?
未按規(guī)定讓行、醉酒駕駛、無證駕駛、違反交通信號、違法變更車道、逆行、違法倒車、違法超車、酒后駕駛、違法掉頭是導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前十的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分別為9.1萬起、1.5萬起、8.5萬起、41.5萬起、2.9萬起、5.4萬起、4873起、3779起、3.9萬起、1.8萬起。從支隊查處情況來看,廣州、汕頭、惠州、深圳、湛江查處上述十類違法較多,分別查處22萬起、9.2萬起、6.9萬起、6.2萬起、4.8萬起。
高速公路上哪類違法最常見?
高速公路現(xiàn)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00.9萬起,同比上升23.8%。從高速公路現(xiàn)場查處的十類重點違法行為來看,查處總量為1.52萬起,占高速公路現(xiàn)場查處總量的1.5%,查處量同比上升168.5%個百分點。其中,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超速、違法停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無證駕駛、客運車輛超員、運輸車違規(guī)運輸、面包車超員、疲勞駕駛、違法倒車分別查處4344起、3870起、3492起、1805起、928起、242起、224起、187起、98起、32起。
哪個城市查酒駕最嚴格?
2019年1月至7月,全省共查處酒醉駕7.97萬起,同比上升22.9%,其中查處醉駕2.2萬起,同比上升27.8%。從各支隊的查處情況來看,佛山、廣州、東莞、惠州、深圳分別查處了9777起、9622起、8471起、6778起、6586起,酒醉駕查處量居全省前五位。從查處醉駕的情況來看,廣州、佛山、東莞、深圳、惠州分別查處了3735起、3686起、3003起、2781起、1200起,醉駕查處量居全省前五位。
導致傷亡事故的違法哪類最多?
2019年1月至7月,全省發(fā)生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數(shù)、死亡人數(shù)、受傷人數(shù),分別同比下降30.1%、24.6%、32.9%。
城市道路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占死亡人數(shù)總數(shù)的52.11%,所占比例同比上升了2.86個百分點;國省道、縣鄉(xiāng)道及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分別占死亡人數(shù)總數(shù)的25.42%、14.12%和8.35%。
從事故原因來看,除“其他影響安全行為”外,未按規(guī)定讓行、無證駕駛、醉酒駕駛、同車道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交通信號時導致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別導致了1224起、709起、530起、522起、392起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別占比12.2%、7.1%、5.3%、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