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9月23日消息(記者鄭澍)2019年是《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實施20周年!稐l例》施行20年以來,廣東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取得了積極成效。
據(jù)了解,中國現(xiàn)代法律援助制度最早起源于廣東。1995年11月,廣州市政府批準設立了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這是全國第一家政府法律援助機構。20年來,廣東省法律援助工作還開創(chuàng)了多項全國第一。
尤其在2016年,廣東全省150個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全部實現(xiàn)服務窗口臨街一層、規(guī)范化標準化建設。廣東依托省、市、縣、鎮(zhèn)、村五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和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發(fā)揮設立在基層司法所、工青婦老殘等社團組織以及部隊、監(jiān)獄、鎮(zhèn)(街)、村(社區(qū))、廠企設立的3600多個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打通法律援助服務基層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近年來,以12348廣東法律服務網、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粵省事”微信服務程序為支撐,全省實現(xiàn)群眾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務。至此,“線下一小時、線上30秒”的廣東法律援助服務圈已全面建成。
據(jù)統(tǒng)計,1999年至2018年,廣東全省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905811件,受援人1122209人。每年法律援助案件數(shù)從1999年的6317件/年,增長至2018年的142453件/年;受援人數(shù)從1999年的9971人/年增長至2018年的158445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