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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申請宅基地未果 帶著孩子住村委會一年半
2015-03-11 05:25:00 來源:京華時報 說兩句 分享到:
京華時報訊 (記者張劍)年輕夫婦廖某、張某申請宅基地未獲批,一氣之下帶著孩子搬進村委會居住,并拒絕離開。村委會將二人訴至昌平法院。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判決支持村委會訴訟請求,廖某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廖某、張某是一對30歲左右的年輕夫婦,已經(jīng)有了兩個女兒。張某是昌平區(qū)南口鎮(zhèn)某村村民,其丈夫廖某是外村人。2008年,兩人結(jié)婚后,廖某將戶口遷入村內(nèi),兩人隨即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但一直沒有結(jié)果。2013年8月,廖某夫婦一家搬進村委會會議室居住至今。村委會要求兩人搬離,但遭到了拒絕。
村委會無奈,向昌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廖某一家馬上從村委會搬離。村委會認為,廖某一家未經(jīng)允許就入住村委會,影響了正常辦公。廖某夫婦辯稱,村委會曾答應(yīng)給他們批宅基地,至今沒有結(jié)果。等宅基地批下來以后,他們才同意搬出。
昌平法院審理認為,村委會的訴求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一審判決后廖某一家搬出村委會。
廖某夫婦不服,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已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王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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