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少數(shù)人鼓吹“港獨”后果全港承擔
2016-04-26 16:3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社香港4月26日電(記者 趙建華)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26日在香港表示,少數(shù)人鼓吹“港獨”或者自決,犯法者承擔法律后果的同時,由此造成的政治、經(jīng)濟后果將會由全港700萬市民“埋單”。
當天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梁振英主動談及“港獨”問題。梁振英表示,作為特區(qū)首長,自己有必要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性!痘痉ā烽_宗明義,第一條講得很清楚: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任何一個香港人都有責任維護《基本法》。
梁振英指出,在政治上,沒有一個中央政府會支持一個“搞獨立”的城市。因為“港獨”和自決主張,香港會失去中央的信任、支持。在經(jīng)濟上,“港獨”會成為主要不明朗因素,令投資者對香港失去信心,港人也會失去發(fā)展和就業(yè)機會。少數(shù)人造成的政治和經(jīng)濟后果,將令全港700萬人付出代價。
梁振英指出,內地居民十分重視國家統(tǒng)一和香港回歸,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言行。內地赴港旅客將金紫荊廣場列作必游之地,(廣場上的)金紫荊(雕塑)是中央政府送給香港回歸的禮物。少數(shù)人鼓吹“港獨”或自決,以及所謂“驅蝗”等針對內地旅客的言行,嚴重打擊內地旅客赴港興致,繼而打擊香港基層市民的就業(yè)機會,社會必須正視。
就“港獨”涉及的法律后果問題,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3日表示,“港獨”違反《基本法》,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正從《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和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等四個方面處理“港獨”問題。(完)
編輯:杜靜
關鍵詞:梁振英;港獨;少數(shù)人;基本法;自決;埋單;法律后果;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公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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