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男謊稱國企高管行騙 女子上當 5萬余元化泡影
2016-05-16 14:14:00 來源:日照網(wǎng)
日照一男子謊稱自己是某國企高管,在與一名女子交往期間編造理由詐騙對方5萬余元。5月10日,記者從東港區(qū)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處罰金2萬元。
這名張姓男子現(xiàn)年40歲,多年前便已離異,平時孤身一人生活。2014年的一天,在日照某廣場閑逛時,他偶然認識了女子李某。李某比張某小兩歲,同樣單身,兩人初次見面便聊得投機,臨別時還互留了對方電話。
由于年紀相仿,又能談得來,兩人很快發(fā)展成了戀人關系。
在交往過程中,張某聲稱自己是某國企的一名高管,并稱可以將李某調到自己企業(yè)工作,月薪2萬元。聽了男友的話,李某頓時興奮了起來,并欣然表達了愿意調動的意愿。
給上級領導送禮、領導住院需探望、交工作服押金……在隨后的日子里,這些都成了張某騙取李某錢財?shù)慕杩。在兩人交往過程中,張某以種種理由先后騙取李某5 . 45萬元。
而實際上,無正當職業(yè)的張某將騙取的錢財全部揮霍一空。
“后期他跟我聯(lián)系的次數(shù)越來越少,工作的事情也遲遲沒有著落。”男友的表現(xiàn)讓李某心生疑慮,她此時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并隨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介入后,事情終于水落石出。東港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侵犯了公民財產(chǎn)權利。
最終,綜合各量刑情節(jié),東港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并責令其將違法所得5.45萬元退賠被害人李某。(黃海晨刊記者 李培安)
編輯:吳海波
關鍵詞:李某;高管;張某;女子;國企;騙取;東港區(qū);并處罰金;量刑情節(jié);詐騙罪
為在晚年找個人相互照顧,李某經(jīng)婚介所介紹,與僅認識三個月的保姆鄭某登記結婚。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三中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終審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賠償李某家屬喪葬費等4萬余元。
2016-05-16 13:18:00
村支書改小兩歲考上公務員 被省紀委取消錄用,省紀委“每周一案”昨日通報一起違紀案例,我省一村支書為考公務員,私自修改戶口本上的年齡,并最終“考上”了。去年8月,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李某篡改年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問題,經(jīng)紀委查實,李某確實存在該問題。
2016-05-16 09:22:00
一審法院查明,被害人李某生前患有雙膝重度骨性關節(jié)炎、高血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等疾病。鄭某說,其實她跟李某去醫(yī)院看過病,知道李某有高血壓、心臟病,需要保持心情平靜,不能生氣,否則可能加重病情。
2016-05-16 05:13:00
參與討論
我想說
央廣網(wǎng)官方微信
手機央廣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