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幼兒園“喂藥門”案續(xù):責任人追究“停擺”
2016-08-01 07:55: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7月7日北青報記者暗訪發(fā)現(xiàn),楓韻幼兒園原址上新成立的幼兒園正在搬家
家長向北青報記者出示女兒從幼兒園偷偷帶回的“病毒靈”白藥片
警方出示的017號信訪告知單
家長當時從幼兒園里“搶救”出的喂藥領藥相關證據(jù)
7月初,西安蓮湖區(qū)第五幼兒園易址搬遷,消息一出,不脛而走。知情人士稱,該幼兒園搬遷之所以引人關注,是因為其“前身”是“喂藥門”涉事幼兒園之一。2014年3月,西安楓韻幼兒園和鴻基幼兒園被曝私自亂喂兒童處方藥“病毒靈”。隨后,宜昌、蘭州、黃山、吉林多地幼兒園,都被牽出喂藥事件。北京青年報調(diào)查獲悉,事件曝光后,兩所涉事幼兒園被吊銷執(zhí)照,政府在楓韻幼兒園原址,設立新的公立幼兒園,命名蓮湖區(qū)第五幼兒園。另外一所命名為雁塔區(qū)第三幼兒園。
原址重建的兩家幼兒園,從法律層面看,與原涉事幼兒園似無“半毛錢”關系。但在因“喂藥門”事件而涉訴的240名兒童家長看來,原址幼兒園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他們的神經(jīng)。兩年零四個月過去了,對“喂藥門”事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究責至今“懸空”,對受害兒童的善后補償,也艱難行走在訴訟“途中”。
“涉事”幼兒園搬家再更名
6月29日,一封《告家長書》張貼在西安市蓮湖區(qū)第五幼兒園門口,稱“因現(xiàn)園舍及場地租賃合同到期,我園將于今年7月搬遷至西安市豐登路45號繼續(xù)辦園……現(xiàn)址將新辦一所幼兒園。”
7月7日,北青報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工作人員正往兩輛搬家公司的車上裝運電腦等辦公用品。幼兒園新址豐登路45號,原來是一所中學,坐公交車與舊園相距六站地。
“遷址一事,在喂藥兒童家長心里,再次引起了恐慌,大家擔心它借搬家‘金蟬脫殼’。這次它又換了名字,改為‘蓮湖區(qū)第六幼兒園’。賠償還沒有到位,原址幼兒園卻先換地后更名,本來覺得‘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這下‘廟’都沒了!”喂藥兒童家長寧靜向北青報記者說。
7月14日下午,在幼兒園新址傳達室,一位劉姓看門人,向暗訪的北青報記者證實了原址幼兒園將由“第五”改為“第六”的消息。
北青報調(diào)查獲悉,楓韻幼兒園事發(fā)時屬私立性質,出事后被吊銷執(zhí)照。原址上政府新設立了公立幼兒園,名為“蓮湖區(qū)第五幼兒園”。但不知何故,搬遷后它將再次更名,改為“蓮湖區(qū)第六幼兒園”。
為涉訴家長提供法律援助的彭勃律師,對原址幼兒園一再更名表示擔憂!皩γ癖姸裕麄儾⒉恢赖谖逵變簣@與涉事的楓韻幼兒園無法律上的承續(xù)關系,只看到了涉事幼兒園一再更名,褪去了曾經(jīng)喂藥的‘黑帽子’,以無不良記錄的新面孔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招生不會受到影響。問題幼兒園的名字可以‘洗白’,但對孩子及家長的傷害卻無法褪去。因為事發(fā)至今,侵權事件的究責與善后仍然沒有說法!
另一名援助律師吳暉則表示,涉案幼兒園有沒有可能“金蟬脫殼”,取決于更名后,它的主體資格是否進行了變更。如果法律主體并未變更,原債權債務都將由更名后的幼兒園繼承。如果已經(jīng)變更,就要看原來涉事的幼兒園有沒有注銷并列為被告。否則,家長們極有可能面臨無處追討的局面。
據(jù)悉,事發(fā)兩個月后,當?shù)卣疤幹糜變簣@私自用藥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已解散,陜西省宋慶齡基金會也解除了和幼兒園的掛靠關系,家長們最終選擇訴訟進行維權。經(jīng)過半年多的奔走立案后,他們?nèi)ツ暌笙嚓P機構做司法鑒定的申請,又“停擺”在半路。240名幼兒家長,坐等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八九個月過后至今未果。
被家長質疑的服藥劑量
“2014年3月6日我女兒回家說,她永遠不會得感冒,因為老師給小朋友吃小白苦藥片!睏黜嵱變簣@家長程瑛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女兒已入園三年多。這個五歲女孩兒的一句話,揭開了全國多地育兒場所“關門喂藥”的蓋子。
“我叫她偷偷帶回一粒給我,讓她先攥在手心中,然后藏在口袋里!迸畠簬Щ氐陌咨幤希趁孀⒂蠥BOB幾個字母!拔疑暇W(wǎng)一查,嚇出冷汗!白藥片學名鹽酸嗎啉胍,俗稱‘病毒靈’,屬處方藥。其中最駭人的標注是,在兒童用藥部分,‘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官方通報查明,自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為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幼兒園收入,西安市兩所幼兒園以吃藥能預防幼兒傳染病為由,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冒用其他醫(yī)療機構名義,擅自從4家醫(yī)藥批發(fā)零售企業(yè)分10次購進“病毒靈”5.46萬片。于每年春秋兩季各選一周,大班、中班一周服3天,一年服6粒,小班、托班一周服兩天,一年服2粒,遇到傳染病高發(fā)期有加服情況。
但官方數(shù)字與家長從園內(nèi)“搶救”出的零散筆記本和表格上的記載有出入。在家長余鎮(zhèn)江提供的“2012-2013年第二學期ABOB(病毒靈)領用登記表”上,北青報記者看到了領藥者不同的手寫簽名。
按照該表格記錄,“太陽”(即大班)一、二、三、四班,由簽名為“邸嚴”的人于2013年3月4日至5月20日8次領用;“月亮”(即中班)一、二、三、四班則于同期分別由簽名“王歡”和“崔焱”的四人9次領用!靶切恰保葱“啵┮、二、三、四班,由簽名為“杜亞南”的人于同期8次領用。另外“別墅樓”(即別墅樓上課班級)領用了20瓶。
“按照上面的統(tǒng)計,僅2013年3月至5月間,老師一個月就有三周在領藥,這說明通報中換季時只服藥一周的結論不成立!”家長仝振中說。
在家長王曉明提供的另一份手書材料中,北青報記者看到上面有“2011.11.2,今日開始口服ABOB片;2011.11.3,今日繼服ABOB片;2011.11.28,通知各班繼服ABOB片”字樣!斑@說明幼兒園讓孩子們服藥,并非僅僅在‘換季’時執(zhí)行,我們手里的書面證據(jù)顯示,一年12個月中2、3、4、5、8、11月都有孩子服藥記錄,除去近3個月寒暑假,相當于入園的三分之二時間給孩子喂藥!蓖鯐悦髡J為。
體檢結果緣何互相“打架”
2014年3月,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安排包括西京醫(yī)院、省人民醫(yī)院、西安市兒童醫(yī)院等6所省內(nèi)三甲醫(yī)院,對服藥兒童進行免費體檢。
結論是6家醫(yī)院累計查體1586人,未發(fā)現(xiàn)共性指標異常。對于個別兒童出現(xiàn)的腎積水、尿常規(guī)異常等問題,專家稱,尚無證據(jù)顯示其體檢異常與服用病毒靈有因果關系。
但指定醫(yī)院的體檢結果和專家意見顯然沒有得到家長的認同。他們稱孩子出現(xiàn)盜汗、瘙癢、腹痛、無力等癥狀,疑為服藥的不良反應。
家長提供的楓韻、鴻基兩所幼兒園體檢結果顯示,238名涉訴兒童在非省內(nèi)或指定醫(yī)院的體檢統(tǒng)計,心肌酶異常的幼兒有135人占56.8%,肌酐異常的113人占47.5%,堿性磷酸酶異常的79人占33.2%,淋巴結腫大的54人占22.7%。另外22人被確診為心肌損傷,占9.2%,6人被確診為腎積水或腎部病癥,占2.5%。
家長寧靜向北青報記者出示了其子在三所醫(yī)院的不同檢查結果:指定醫(yī)院的檢查結果完全健康。次日跨省去鄭州兒童醫(yī)院檢查,心肌酶幾項指標嚴重超標,達到正常值2.4倍以上,結論是其患有心肌損傷。返省再查體檢仍然有問題……“我就此向指定醫(yī)院進行詢問,他們給出的解釋,是最初安排的體檢項目中,未含心肌酶那幾項。”在另一些孩子的“超聲診斷報告單”上,北青報記者發(fā)現(xiàn),蘇一晨、寧浩然、薛博燁、楊添誠、李瑞誠、藺一一、譚懿晗七個孩子的B超影像圖完全相同,每一個光斑都無絲毫之差異,甚至影像圖上顯示的時間都分秒不差。也就是說,除了性別、姓名以及年齡外,其他內(nèi)容完全相同。而另外三人的B超結果,前面影像完全相同,只是在“超聲所見”描述部分,稍有文字改動。
家長們據(jù)此懷疑院方提供“虛假報告”,用正常孩子的圖像替代問題孩子的影像。院方對此的解釋,是“年輕醫(yī)生疏忽了,本來應該逐個出B超影像”。
相關責任人追究“停擺”
援助律師韓林認為,“各地‘喂藥門’事件頻發(fā),透視出處方藥監(jiān)管失察、教育者缺乏用藥常識、衛(wèi)生機構監(jiān)管乏力等多種問題。除了對直接肇事者追究刑責外,其他相關責任人也應承擔相應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責任!笔掳l(fā)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副局長梁偉對外通報,兩所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孫雪紅、正副園長,及無正式行醫(yī)資格的幼兒園保健醫(yī)生黃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行醫(yī)罪被拘留。幾天后,吉林市也對同類涉事幼兒園的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刑事拘留。宜昌也傳出責任人被警方控制的消息。
就在家長們期盼法律將嚴懲相關責任人時,2014年9月16日,鴻基幼兒園家長信小娜,從西安市高新公安分局信訪部門,拿到了編號為017的《公安機關信訪事項告知單》,稱她反映的鴻基幼兒園擅自給幼兒喂處方藥事件,“我局于3月13日立案偵查。現(xiàn)因不夠追訴條件,已撤銷案件退回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做行政處理!奔议L們開始向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質詢行政責任是否有人追究。得到的消息是,無論是鴻基幼兒園所在的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還是楓韻幼兒園所在的蓮湖區(qū)衛(wèi)生局,都沒有任何人,因“喂藥門”事件受到處理。
2016年7月22日上午,韓林來到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就兩所涉事幼兒園的財產(chǎn)扣押情況、遷址情況及行政處理情況進行調(diào)查,該局辦公室高姓主任告訴她,“沒有人因此受到處理!”并讓她轉去教育主管部門問詢。
在蓮湖區(qū)教育局,負責接待的劉西平副局長告訴她,涉事幼兒園的辦學許可證在事發(fā)后已被吊銷,在原址上的公辦幼兒園與涉事幼兒園沒有任何關系。至于對相關人員的究責,截至目前,沒有任何個人因此事受到行政處理。
“因為善后的關鍵問題是要定受損和傷害的程度,包括行政的處理也要依據(jù)法院最后的定性之后才能繼續(xù)處理!” 劉西平說。
司法鑒定進入“死胡同”?
2015年12月16日上午9點,來自楓韻幼兒園的118名兒童家長,帶著孩子病歷、診斷書、化驗單原件,來到雁塔區(qū)法院,為司法鑒定取材。此前兩個月,鴻基幼兒園的鑒定取材已在同一法院主持下完成。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因為此案的特殊性、復雜性以及種種不確定因素,所以鮮有律師愿意接下這種立案難、周期長、勝訴少的索賠訴訟。西安牽涉238名喂藥兒童的索賠訴訟,基本由來自各地的14名援助律師先后承擔。
“光是立案,我們就花了半年多的時間,而后便是‘來回’變更鑒定申請!甭蓭焻菚煾嬖V北青報記者。
“本案的難點在于,現(xiàn)行的損害賠償制度,要求受害人舉證損害結果與致害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到底怎樣證明損害后果與喂藥情節(jié)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讓我們一度陷入死穴!
據(jù)悉,律師們先是想讓法院委托相關鑒定機構,就孩子目前的種種不適現(xiàn)狀,與喂食“病毒靈”之間“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得到的回復是,被告本就認為無因果關系,那就不用鑒定了。律師們又向法院提交了《變更鑒定申請書》,將“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變更為“有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吳暉說。
當日,在雁塔區(qū)法院的主持下,包括兩所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雁塔區(qū)教育局、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蓮湖區(qū)第五幼兒園等8名被告,對病歷、診斷書、化驗單原件等相關鑒定證據(jù)進行了質證,被告均否認孩子不良反應與吃藥之間具有關聯(lián)性。
今年5月23日下午,援助律師塔拉接到雁塔區(qū)法院主審法官致電,稱截至目前,沒有找到相關機構,能對喂藥與損害后果之間有無因果關系進行鑒定!耙簿褪钦f,八九個月過去了,申請機構進行鑒定的請求,仍被擱置。法官除了建議我們追加第九名被告外,還讓律師提供其他省市喂藥案的處理結果!睋(jù)家長透露,包括雁塔區(qū)法院在內(nèi)的全國幾省出現(xiàn)喂藥事件的基層法官,開始異地走訪相互“取經(jīng)”,就“喂藥案”共商調(diào)處意見。
7月25日下午,韓林律師從雁塔區(qū)法院蔣姓庭長處獲悉,司法鑒定之所以“擱置”,一是西安市現(xiàn)有鑒定機構,無法做此類鑒定,法院也沒有在西安市以外查找。二是法院在咨詢鑒定機構時聽聞,如果要做此類鑒定,需花上一兩年時間,跟蹤采集數(shù)據(jù)再做相關分析,成本太高。三是目前法院正在積極調(diào)解中,一旦成功,便無做鑒定的需要。
全國律協(xié)未成年人保護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湖北恩施律師事務所主任萬玨認為,“喂藥門”案出現(xiàn)“停擺”,與司法機關對此事的重視程度有關。他建議,無論是從案件影響范圍,還是個案對于將來的立法影響來看,至少應當由高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萬玨表示,此案的訴訟難點在于,從醫(yī)學角度上,現(xiàn)在尚未證明服用該藥是否對孩子健康造成了損害。但同時,在當今醫(yī)學科學無法明確排除藥物無副作用和對幼兒發(fā)育沒有影響的情況下,基于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的基本原則,應當要求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法官可以自由裁量的范圍,當然積極的調(diào)解也是切實可行的。
本版文并攝/本報記者 張倩
編輯:吳海波
關鍵詞:幼兒園;鹽酸嗎啉胍;雁塔區(qū)衛(wèi)生局;第五;喂藥門
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十字街的冠童幼兒園,園費一年七八萬元,卻給孩子吃發(fā)霉的大米,喝勾兌的飲料,使用三無食品添加劑。
2016-07-29 07:43:00
針對媒體報道的哈爾濱私立幼兒園——冠童幼兒園給入園兒童吃變質大米事件,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委、區(qū)政府昨天做出決定:涉事幼兒園關停、公安機關介入調(diào)查、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被免職,并將組織幼兒園入院兒童進行體檢。
2016-07-28 17:34:00
郭女士說,聽到了很多不應該從幼兒園老師口中說出的侮辱和恐嚇小孩的話語,以及存在打掐等行為。向幼兒園投訴后,當事人吳老師承認自己確實在壯壯頭上放了鞋,在郭女士提供的視頻中,這位年輕的女老師哭著說,自己是在跟孩子玩,想讓娃早點睡,沒有啥惡意。
2016-07-27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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