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何書。┏鲇谕瑢W情誼先后出借250萬元,怎知到期后,同學無法完全償還,雙方打起官司。日前,在律師的參與下,柳州市柳南區(qū)人民法院調解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2013年2月,市民吳先生因貨款周轉出現困難,向同學董先生借款5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時隔4個月,吳先生再次找到董先生,提出再借200萬元。出于多年同學情誼,董先生再次同意出借200萬元給吳先生解燃眉之急。然而,借款到期后,吳先生卻未能如約歸還全部借款。之后,雙方確認吳先生尚欠董先生借款148萬余元。
因屢次要求對方償還借款未果,董先生將吳先生起訴到柳南區(qū)人民法院。為有效推進案件進程,法官主持雙方調解,廣西正泰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覃柳芳受邀參與案件調解。經過法官、律師的共同努力,最終,董先生同意由吳先生分期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調解方案,雙方握手言和。
據覃柳芳介紹,訴訟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解決民事爭議的活動和結案方式。尤其當下法院案件壓力日益增大,法官人數有限的情況下,通過調解程序過濾、分流越來越多的訴訟案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律師參與案件調解,可以更好地引導當事人調解結案,有效節(jié)約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