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上海市民辦學校的招生程序受質疑的報道引發(fā)輿論爭議。有媒體報道稱,涉事陽浦小學、青浦世界外國語學校兩所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提出包括要求家長作答類似公務員行測題的問卷,以及填寫包括外祖父母學歷工作在內的背景調查表等的考核要求。家長們紛紛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學生入學問祖輩情況有違背招生公平之嫌,社會也對此高度關注。
日前,上海市教委發(fā)表公開聲明表示,兩校相關行為有違義務教育法和政策強調的促進教育公平和維護中小學生教育權益的基本原則,并提出要求各區(qū)和各民辦學校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和招生理念、規(guī)范招生行為等處理意見。可以看出,招生不公所反映的教育不公問題不得不發(fā)人深省。
筆者認為,教育是國家根本大計,學校作為教育的載體,理應公平公正,成為一方凈土!叭雽W查三代”否定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也否定踐行接受教育的公平性。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本為善事,而受到處理的兩所民辦學校,卻反其道而行之,給家長和招生設置重重障礙,難免令人唏噓。教育是教化培育,培養(yǎng)有人格,有思考能力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人,與其身份、出身無關。在功利主義等因素誘導下,教育不平等問題始終存在,在這種情況下,上述事件的產生也不足為奇。
同時,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促進民辦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不是一句空話。作為教書育人一份子,響應國家號召,保證學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質量,是民辦學校應負責任之一。但民辦學校招生不規(guī)范,長期以來也是輿論關注點之一。私自設定招生條件、違規(guī)制作招生簡章等行為置學生利益之不顧,違反國家相關政策,違背了誠信教育!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改后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進一步強調民辦教育要為公眾提供公平的、優(yōu)質的教育。
對此,筆者還認為,雖然國家對于扶持民辦學校發(fā)展有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但多數(shù)仍面臨一些發(fā)展困難,如經(jīng)費來源單一,辦校資金嚴重不足;生源不夠等問題。利益和生存壓力的驅動,在招生程序上的不當運作等行為,也就有了滋生的土壤,但教育公平的底線不容打破。教書育人是學校的本職所在,對學生家庭情況做問卷調查,或許僅僅是為了搶奪優(yōu)質生源,但更重要的是經(jīng)濟利益的驅動,即招收家庭條件好的學生。
另外有觀點稱,“民辦小學‘挑家長’,本質上是因為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稀缺。目前公辦學校投入不足,民辦學校事實上在承擔部分“托底”功能的現(xiàn)狀下,對學生家長及入學者進行甄選,違背了義務教育法中“公平”和“平等”的原則,因此其雖然不違法,但并不合理!惫P者表示,教育資源發(fā)展不平衡,確實是制約教育公平公正發(fā)展的一道桎梏。優(yōu)質資源的分配不均,使被教育者弱者更弱、強者更強,況且上述事件是本該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整合社會資源,因地制宜地合理分配資源,堅持薄弱導向,有重點傾斜并加大教育投入,多管齊下解決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問題。
總而言之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被稱作完成百年大計的地基,讓每一個受教育者都能公平享受教育的權利,杜絕不公平事件的再次發(fā)生,將是長期且重要的工作。(文/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