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wǎng)呼和浩特9月28日消息 (記者阿都欽、滿洲里電臺記者許雯、通訊員孫劍巖)日前,內蒙古滿洲里市人民法院對一起搶劫案件做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敖某、包某,僅因搶劫到一包紅山茶牌香煙,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個月,且均并處罰金一千元。宣判后,二人未上訴。
被告人敖某、包某二人上網(wǎng)吧結識之后常在一起上網(wǎng)、吃喝玩樂。因手上無錢,二人便預謀搶劫。經(jīng)踩點,二人發(fā)現(xiàn)在滿洲里市鐵路立交橋橋洞下比較僻靜,且常有人經(jīng)過。今年2月19日晚20時許,被告人敖某、包某準備了一把菜刀,埋伏在此欲實施搶劫。恰巧被害人勾某從此經(jīng)過,二人遂持刀上前對勾某進行威脅,因在勾某身上未搜到錢物,只好搶走價值4元的一盒紅山茶牌香煙。
勾某被搶后,途中遇到一位朋友,二人遂返回尋找搶劫犯。此時,包某已離開原地,勾某二人見還在此處敖某,上前詢問是否見到兩個拿菜刀的人,結果發(fā)現(xiàn)敖某就是搶劫人,二人立即上前將敖某扭送至派出所。后經(jīng)訊問,將同案的包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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