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wǎng)呼和浩特11月17日消息(記者鄭穎 通訊員馮捷)11月13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消防支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中國萬正集團鄂爾多斯民生廣場商貿公司責令停止使用地下國美電器商場,并給予罰款10000元。
11月5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消防支隊防火處監(jiān)督員對中國萬正集團鄂爾多斯民生廣場商貿公司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該地下國美電器商場內裝修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監(jiān)督員依法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在期限內向消防機構申報驗收,待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到期復查,發(fā)現(xiàn)該單位存在的違法行為在限期內未改正。針對此類無視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11月13日,鄂爾多斯市消防支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消防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中國萬正集團鄂爾多斯民生廣場商貿公司責令停止使用地下國美電器商場,并給予10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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