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wǎng)晉城訊 近來,晉城市工商局12315中心頻繁接到消費者關于分期付款購物上當受騙的咨詢投訴電話,主要反映問題:一是分期由外地小額貸款公司承辦;二是合同多為郵件形式,并非一式兩份,消費者并不了解具體還款情況;三是消費者聽信店員口頭宣傳,分期多少利息多少,實際還款時多出幾期,造成財產(chǎn)損失。
在此向廣大消費者發(fā)布消費警示:警惕小商品分期付款消費陷阱。
一是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向誰購買和誰簽合同,警惕和不明身份第三方簽訂合同;
二是詳細了解合同內(nèi)容。具體了解合同涉及的分期及利息,以書面約定為準;
三是不能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是保存好正規(guī)購物小票和正式合同文本,按時還款,逾期還款將會承擔巨額利息,得不償失。(晉城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