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傳媒網訊 陜西省今年高考招生方案公布,備受關注的今年高考照顧類招生政策也同時出臺,記者昨日了解到,陜西省明確考生如果符合多項照顧規(guī)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項。
三類考生可適當降低分數投檔
據悉,陜西省今年規(guī)定在高考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的有三類考生:即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蛔灾骶蜆I(yè)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五類考生高中獲獎情況供錄取時參考
陜西省規(guī)定,應屆高中階段畢業(yè)生,有符合規(guī)定的獲獎項目將計入考生電子檔案,供學校錄取時參考。這類情況有五項。分別是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照顧政策只適用于二本及其以上批次文史、理工類考生
陜西省還規(guī)定,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陜西省還規(guī)定,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
陜西省招生辦明確規(guī)定,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于二批本科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類考生。照顧政策中的“同等條件”涉及高考成績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總分相同即為同等條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為同等條件。三秦都市報記者 張彥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