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日報訊(記者徐穎 實習生譚昕)如今,網購已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之由網購引起的“消費欺詐”“合同違約”等一系列問題也越來越多。為此,西安市工商局近日發(fā)布了網購相關的注意事項及維權辦法。
在網購前,消費者可預先擬定購物清單,明確相關商品的價格變動及促銷規(guī)則,對于有優(yōu)惠活動的商品,要提前向商家了解其前置條件,切忌在“爆款秒殺”“巨惠特賣”的誘惑下沖動消費。盡量尋找經營規(guī)模大、信譽度高的電商,不要輕信網絡引擎的搜索結果以及來源不明的網址鏈接,更不要在沒有任何資質認證的網站下單。同時,消費者在下單前還要確認商品是否屬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范圍,對于“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定金恕不退還”等不合理條款要堅決予以抵制。在網絡集中促銷期間,要預留一定的收貨時間,收貨時當場開箱查驗,一旦發(fā)現(xiàn)商品有問題要立即聯(lián)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對在網絡交易平臺上購買商品時出現(xiàn)的任何問題,消費者可以先與網店進行協(xié)商,在與店家無法正常協(xié)商的情況下,可向網購平臺以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方式進行起訴維權。如果通過“微信”“微博”等非網絡交易平臺購買的商品,消費者首先要判斷賣貨的賬號是個人賬號還是公眾賬號,如果是公眾賬號,維權方法和網絡交易平臺購物基本相同。如果是個人賬號,一般來說是基于朋友關系產生的商品交易,這種交易屬于個人經營行為,如若產生糾紛,維權相對困難,一定要謹慎在非網絡交易平臺上購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