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wǎng)7月21日消息,各種共享單車在南京市區(qū)扎堆,但在300公里外的黃海岸邊,日前竟也發(fā)現(xiàn)了3輛南京的共享單車。當?shù)鼐椒Q,3輛共享單車系非法捕釣者的交通工具,極有可能是偷竊而來。
這3輛共享單車為OFO公司所有。據(jù)長航公安局南通分局港口派出所所長沈勇辛介紹,這3輛共享單車上面還分別有編碼和二維碼。上個月,港口派出所組織了打擊碼頭區(qū)域非法捕釣專項行動,他們在陽光島十萬噸化工碼頭的棧橋上繳獲了捕釣者的漁具和交通工具,這3輛共享單車就在其中。當時,他們發(fā)現(xiàn)這3輛自行車與一般的自行車有所不同,有車號、二維碼和“南京”字樣,估計是釣魚者偷來的公用交通工具。
于是,警方找來電話號碼與ofo聯(lián)系,對方稱會盡快派人來處理。可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至今沒有人來處理。沈勇辛所長說,共享單車在當?shù)剡沒有使用,讓失主來認領又路途太遠,這讓他們派出所有點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