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送餐頻撞人 法院判餓了么承擔賠償責任
2016-08-19 13:50:00 來源:新華網
一邊不時看看手機,一邊馱著大包小包的餐食,“見縫插針”地穿梭于大街小巷,網絡送餐員在給客戶帶去生活便利的同時,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近期就受理了4起因快遞送餐員撞人而引發(fā)的健康權糾紛,在已審結的3起案件中,網絡訂餐平臺“餓了么”均被判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敗訴率為100%。
2015年9月15日,胡女士步行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濰坊路路口,在等紅綠燈時,被一名送餐員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送餐員孫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胡女士經診斷為左股骨脛骨折。
據悉,孫某為北京萬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餓了么”網絡訂餐平臺運營商)的員工,事發(fā)時他正在送外賣,系履行職務行為。
因此,胡女士將拉扎斯公司、萬古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賠償醫(yī)療費等9.95萬余元,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浦東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拉扎斯公司員工孫某負事故全責,胡女士要求拉扎斯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院予以支持。胡女士要求作為勞務派遣單位的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在另外兩起案件中,“餓了么”員工張某逆向行駛致行人李女士十級傷殘,王先生被送餐員赫某同向行駛超車時撞倒受傷,法院均判決拉扎斯公司敗訴,分別賠償了14.75萬余元及1.5萬余元。
法官表示,由于送餐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送餐,為了趕時間,他們往往忽視交通規(guī)則。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他們就會面臨較高的賠償金,但快遞員及網絡訂餐平臺卻大多沒有購買相應的足額保險。不少兼職配送員經APP申請加入相關平臺,無勞動合同,也無交金交險,僅憑送單數量晉級以兌換制服、頭盔、裝貨箱等裝備,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依靠網上自學自考,管理相對松散。
法官建議,相關送餐平臺應承擔起社會責任,在培訓、管理、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對專職、兼職人員采取同一標準,尤其應當加強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與監(jiān)督,并為送餐員購買相應的保險。
編輯:賈斯曼
關鍵詞:送餐員;拉扎斯;賠償責任;法院判決;餓了么
今年4月,“餓了么”外賣送餐員張先生駕駛電動自行車將同向行駛的學生趙某撞傷,導致趙某十級傷殘,趙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記者從北京海淀區(qū)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審結此案,判決“餓了么”公司賠償趙某因這次事故產生的合理經濟損失共計15.7萬余元。
2016-08-14 12:01:00
都知道外賣小哥很辛苦,但又是什么讓他們不顧危險,無視交通規(guī)則,甚至逆行、闖紅燈、沖人行道……記者統(tǒng)計,10分鐘內從這個路口經過的11輛送餐車中,除一輛目測未發(fā)現問題,其他送餐車或多或少存在問題:無車牌、超速行駛、沖人行道、逆行……
2016-08-14 05:41:00
幾天前,大連一輛小貨車與一輛送餐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上男子當場死亡引發(fā)輿論關注。隨著各種外賣軟件風行,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電動送餐車越來越常見,一輛普通的電動車或摩托車,一個簡易的送餐箱,一部時刻關注著訂單的手機,組成了一個外賣小哥的全部裝備。
2016-08-14 0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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