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5月1日起視力殘障者可攜帶導盲犬乘車
2015-04-25 14:36:00 來源:法制晚報
法制晚報訊(記者 周超) 5月1日起,《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將正式實施。屆時,視力殘障者可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記者從地鐵獲悉,“關于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的通知(試行)”已下發(fā)。通知表示,建議視力殘障者盡量避免在客流高峰時段7:00-10:00、16:30-19:30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
通知規(guī)定,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時,車站工作人員應當主動服務,檢查乘客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是否符合福利票發(fā)放規(guī)定。檢查導盲犬證件有效,證、犬匹配且由持有人帶領,確認導盲犬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如導盲犬牽引繩等),換發(fā)福利票并問明目的站,講明換乘事宜后,幫助視力殘障者刷卡,開啟安全疏散門進站,護送乘客乘車。
通知規(guī)定,視力殘障者乘車后,由上車站將乘客乘車方向、乘車時間、所乘車廂等信息,通知換乘站或乘客下車站,接到通知后的換乘站或乘客下車站,按預估的列車到達時間及車廂做好接力服務工作。
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出站時,車站工作人員應幫助視力殘障者插卡并開啟安全疏散門出站。接待視力殘障者過程中要主動、熱情服務,不得出現(xiàn)推諉、延誤等情況。
此外,地鐵服務熱線、官方網站及各車站公告欄中張貼“溫馨提示”。同時,北京地鐵公司將先行對所轄車站全體員工(包括外委人員及站務助理)進行宣貫,開展站區(qū)級、班組級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確保員工知曉率100%。
編輯:李江雪
關鍵詞:導盲犬;北京地鐵;溫馨提示;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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